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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旅游委称景区票价虚高 明年上半年必须降价

景点资讯 更新时间2015/12/10 21:58:47787人已关注

京华时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旅游委了解到,目前市发改委与市旅游委已经向各区相关

部门下发关于本市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指出,明年上半年须降

低不合理、虚高的门票价格;同时要将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作为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

复核的考核指标,价格违法违规的景区可被降低或取消质量等级。

  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是清理整顿阶段。首先是严格

控制新出台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中指出,对经营者

或有关方面提出上调价格意见,尚未印发文件、公布调价方案的,要中止出台调价方案

,推迟至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再履行价格听证、信息公开等调价程序。已印发文件公布

上调价格方案、尚未正式执行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对照《通知》规定,重新审核调价程

序、结果的合规、合理性。

  同时,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中还要求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

导价的景区,降低不合理、虚高门票价格。各级价格部门对定价权限内所有实行政府定

价、政府指导价的3A级以上景区逐一组织开展运营收支情况调查和成本监审,按《通知

》规定相应调整门票价格水平,于2016年4月底前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旅游主管部门还应牵头负责引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适当降低偏高的门票

价格;对门票价格明显偏高、社会反映强烈的景区,则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开展运营收

入、成本调查,旅游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约谈经营者,提出合理确定、适当

降低门票价格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约谈及落实情况,相关工作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

  另外,《通知》还表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将作为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的

考核指标,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违规问题,会于1个月内作出给予

相关景区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分。